让孩子上好学校是不少家长的愿望,不法分子也深谙这一心理。绵阳的邱先生和唐先生,就因轻信不法分子能帮孩子办理某学校入学事宜的谎言,共被骗取109万余元。近日,涪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
一人演两角 骗取百余万2022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冒充某学校招生办老师,谎称有能力办理学生入学事宜,电话告知被害人邱先生、唐先生,孩子已被某学校录取。李某还通过自己的两个微信号分别扮演学校的两位老师和被害人聊天,伪造学校建校费、学费收据以及入学通知书,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共骗取两位被害人109万余元,其中,邱先生被骗69万余元,唐先生被骗40万余元。
扰乱招生秩序 判刑十一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办理学生入学的事实,骗取学生家长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的行为不仅造成两名学生家长上百万的损失,且严重扰乱招生秩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同时退赔两位被害人全部损失。
近年来,不法分子打着“有关系”的幌子骗取家长大额现金的事例并不鲜见:
2022年5月至7月,家住涪城区的被告人杨某某自称“有门路”,可以帮助家长办理子女入学及让被害人到幼儿园当老师,骗取5名被害人14万元;
2021年1月至7月,男子谢某谎称有关系能帮人办理子女跨区域读书事宜,骗取刘某、莫某等16位被害人共计31万元;
2020年7月至9月,男子林某以帮助被害人子女就读绵阳某中学为由,虚构老师、招生人员等身份,骗取2名被害人共计6.2万余元;
……
法官提醒涪城法院法官王毅飞提醒家长,如果要给孩子办理上学或者转学事宜,应向教育部门、校方咨询,按照合法、正规途径办理入学手续,不要轻信骗子谎言。否则可能不仅损失钱财,还会耽误孩子上学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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